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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规/法则
实验室认可规则
来源:本站    发布日期:2012/11/23    已有 4292 人浏览
1 前言

1.1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(英文缩写:CNAS)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规范开展认可工作,遵循的原则是:客观公正、科学规范、权威信誉、廉洁高效。
1.2 认可规则是CNAS认可工作公正性和规范性的重要保障,CNAS依据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章程》制定本规则。
1.3 本规则规定了CNAS实验室认可体系运作的程序和要求,包括认可条件、认可流程、申请受理要求、评审要求、对多检测/校准场所实验室认可的特殊要求、变更要求、暂停、恢复、撤销、注销认可以及CNAS和实验室的权利和义务。

2 适用范围

本规则适用于CNAS和检测实验室、校准实验室认可活动相关方应遵循的程序规则。

3 引用文件

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。以下引用的文件,注明日期的,仅引用的版本适用;未注明日期的,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(包括任何修订)适用。
3.1 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章程》
3.2 ISO/IEC 17011 《合格评定—认可机构通用要求》
3.3 CNAS-R01 《认可标识和认可状态声明管理规则》
3.4 CNAS-R02 《公正性与保密规则》
3.5 CNAS-R03 《申诉、投诉和争议处理规则》
3.6 CNAS-RL02 《能力验证规则》
3.7 CNAS-RL03 《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可收费管理规则》
3.8 CNAS-RL04 《港澳台及国外机构受理政策》
3.9 CNAS-CL06 《量值溯源要求》
3.10 CNAS-CL07 《测量不确定度评估和报告通用要求》
3.11 CNAS-CL31 《内部校准要求》
作者: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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